安徽/合肥-2026-07-24 00:00:00
中国房地产开发合肥有限公司持有合肥毓宸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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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房地产开发合肥有限公司持有合肥毓宸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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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起始时间 |
****年*月**日*:** |
预披露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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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
合肥市 |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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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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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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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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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中国房地产开发合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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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龙门岭路翠馨居商业*楼**幢***号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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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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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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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合肥毓宸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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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柜台、摊位出租(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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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磨店社区学府路****号智慧产业园***号楼*层 |
法定代表人 |
甄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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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年**月**日 |
注册资本 |
叁亿叁仟肆佰零伍万贰仟贰佰捌拾肆圆捌角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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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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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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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房地产开发合肥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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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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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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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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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元) |
负债总计(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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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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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机构 |
安徽道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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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字号 |
皖道专[****]第****号 |
审计截止日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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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报告期:截至****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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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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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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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元) |
负债总计(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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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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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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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机构 |
中国房地产开发合肥有限公司、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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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文号 |
中房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第*号、中共合肥鑫城控股集团委员会会议纪要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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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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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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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本次交易仅经过转让方有效的内部决策,尚未获得有权部门批准,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风险。 *.标的企业与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签订了《代建合同》,明确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负责********号地块项目涉及的代建工程建设工作,标的企业承担代建工程建设资金*.**亿元。受让方竞得股权后,受让方按照占股比例与转让方共同向标的企业增资*.**亿元,用于支付代建工程建设资金(受让方按照占股比例承担的增资金额在受让方竞得股权后,提供等额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期限至增资金额全额到账为止)。 *.********号地块项目不在本次股权转让范围内,标的企业与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签订了《代建合同》,********号地块项目的建设及涉及的建设资金均由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负责,待项目投资达到**%时,********号地块的权利人由标的企业变更为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受让方竞得股权后,须无条件配合********号地块的相关变更工作,因变更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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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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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注: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自身的受让股东身份确认和股份过户等所需的一切资格条件和手续,若因意向受让方的资格和受让条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有权部门批准而导致无法过户,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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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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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联系人:唐工,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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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库登记 |
联系电话:************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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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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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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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转让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转让方和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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