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2026-07-24 00:00:00
****年慈利县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含营改资金)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慈财采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慈利县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含营改资金)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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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因素 |
分值 |
评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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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折扣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折扣率)×*** ①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②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注: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相关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分钟)内对投标报价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情形: (*)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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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内容: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评价项*配送中心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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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因素 |
分值 |
评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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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中心履约能力 |
**分 |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配备的加工及仓储面积大小进行评审,面积≥****平方米的,计**分;****平方米≤面积<****平方米,计**分;****平方米≤面积<****平方米,计*分;****平方米≤面积<****平方米,计*分;****平方米≤面积<****平方米,计*分;****平方米≤面积<****平方米,计*分;未提供或不满足大小的计*分。 证明材料: (*)若为自有的,提供:①投标人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购买合同的证明材料、②场地照片;以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为租赁的,提供:①租赁合同(租赁到期日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日期)、②出租人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购买合同的证明材料、③场地照片;以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为承诺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配备符合要求面积大小的,得相应分。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配备的冷库容积能力进行评审;冷库容积≥***立方米,计*分;***立方米≤冷库容积<***立方米,计*分;**立方米≤冷库容积<***立方米,计*分;冷库容积<**立方米或无冷库的,不计分。 证明材料: (*)若为自有冷库(冷库自有建设),提供:①冷库设备设施安装合同(冷库使用人或冷库建设方须为投标人)、②冷库设备设施安装增值税发票(购买人须为投标人)、③场地照片;以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为租赁冷库,提供:①租赁合同(租赁到期日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日期)、②租赁费增值税发票、③场地照片、④容积大小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为承诺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配备符合要求容积大小的,得相应分。 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晰无法辨别的不计分。 |
现更正为: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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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因素 |
分值 |
评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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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评价项 (*=***分) |
投标 报价 |
***分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折扣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折扣率)×*** ①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②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注: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相关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分钟)内对投标报价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情形: (*)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评价项*配送中心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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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因素 |
分值 |
评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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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评价项 (*=***分) |
配送中心履约能力 |
**分 |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配备的加工及仓储面积大小进行评审,面积≥****平方米的,计**分;****平方米≤面积<****平方米,计**分;****平方米≤面积<****平方米,计*分;****平方米≤面积<****平方米,计*分;****平方米≤面积<****平方米,计*分;****平方米≤面积<****平方米,计*分;未提供或不满足大小的计*分。 证明材料: (*)若为自有的,提供:①投标人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购买合同的证明材料、②场地照片;以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为租赁的,提供:①租赁合同(租赁到期日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日期)、②出租人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购买合同的证明材料、③场地照片;以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为承诺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内容须包括该加工及仓储于****年*月*日前能投入使用并满足采购需求中的相关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配备符合要求面积的,得相应分,承诺函不符合要求不计分。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配备的冷库容积能力进行评审;冷库容积≥***立方米,计*分;***立方米≤冷库容积<***立方米,计*分;**立方米≤冷库容积<***立方米,计*分;冷库容积<**立方米或无冷库的,不计分。 证明材料: (*)若为自有冷库,提供:①冷库设备设施安装合同(冷库使用人或冷库建设方须为投标人)、②冷库设备设施安装增值税发票(购买人须为投标人)、③场地照片;以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为租赁冷库,提供:①租赁合同(租赁到期日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日期)、②租赁费增值税发票、③场地照片、④容积大小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为承诺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内容须包括该冷库于****年*月*日前能投入使用并满足采购需求中的相关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配备符合要求容积的,得相应分,承诺函不符合要求不计分。 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晰无法辨别的不计分。 |
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
三、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表述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慈利县教育局
(*)地址:慈利县零阳镇零阳中路园丁巷***号
(*)联系人:卓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号麓谷企业广场**栋*楼
(*)联系人:钱双、袁享哲、吴冰、陈毅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