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分行7处房产转让项目[挂牌披露]
2026-07-24
内蒙古/包头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分行7处房产转让项目[挂牌披露]
内蒙古/包头-2026-07-24 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分行*处房产转让项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分行*处房产转让项目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事项说明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转让方有完全的处置权,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本次转让标的内动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资产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与转让方了解标的房产使用情况及交房事宜,并承担按现状受让后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标的办理至受让方名下的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由转受让双方协商决定。如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标的交付前的水、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水、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服务费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资产。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 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勘验时间及联系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燕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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