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双飞渣土运输有限公司10辆二手重型自卸货车(详见清单)[挂牌披露]
2026-07-24
浙江/金华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永康市双飞渣土运输有限公司10辆二手重型自卸货车(详见清单)[挂牌披露]
浙江/金华-2026-07-24 00:00:00
浙江/金华-2026-07-24 00:00:00
永康市双飞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辆二手重型自卸货车(详见清单)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永康市双飞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辆二手重型自卸货车(详见清单)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永康市双飞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金华市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意向方报名时应交纳**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服务费,余额转为价款的组成部分。 *.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 *.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成交价的**%(十位数向上进一位,取整至百位)。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永康市双飞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 ***************)。 *.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车辆过户手续,经转让方确认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 *.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资产,转让方将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钥匙等材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车辆交付完毕),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 受让方自获得交易所出具的本合同项下的标的资产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手续,转让标的自相关权证办理完毕后权属转移至受让方。 *.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