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2026-07-23 00:00:00
广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广自然告字〔****〕*号
经广宗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春和锦悦拍卖(北京)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化率 (%) | ||||||||
** | 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邢台至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宗县付汇贸易有限公司、广宗县百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宗县松跃自行车有限公司、广宗县飞智玩具有限公司,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河北日日新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 ***** | 工业用地 | ≥*.* | ≥** | ≤** | ** | *** | * | 其他具体要求请参照相应地块的规划条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须知》。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通过*招冀成拍卖平台(***.*****.***)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河北** 认证)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由拍卖公司审核后,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通过*招冀成拍卖平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号地块定于****年*月**日**时,在*招冀成拍卖平台进行,该拍卖在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线上线下同步交易。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通过信用中国(河北)(****://**.*****.***.**/)查询被列入黑名单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列入工商、税务、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拍卖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号地块: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
(*)亩均产值≥***万元。
(*)容积率≥*.*。
(*)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建设项目准入应满足的环保标准包括空间准入标准(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产业布局,符合规划环评提出的“三线一单”等相关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超低排放限值);环境质量管控标准(产业政策“允许类”的建设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在区域内实施*倍削减量替代,“鼓励类”的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实施*倍削减量替代,其他污染物的满足环境质量改善要求);行业准入标准(基本无污染或低排放行业,即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以及该名录以外的建设项目)。
*、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委托春和锦悦拍卖(北京)有限公司,由被委托人接受竞买申请及竞买人资格审查并确认竞买资格,委托人不再受理上述事项,委托人只负责监督。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新华南路与百泉大道交口东侧新京都东区。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在本次拍卖活动中,如遇网络技术问题,可直接与网络技术人员联系,*招冀成拍卖平台(***.*****.***)技术热线************。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