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6-07-23 00:00:00
仙游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仙游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仙游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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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包编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金额(元) |
优惠率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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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副食品采购项目 (包*果蔬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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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副食品采购项目 (包*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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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副食品采购项目 (包*调料饮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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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供应之日起一年。采购单位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次履约考评,前*个季度考评优秀,采购单位满意度均达到**%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次合同(**个月);合同期内累计*次考评满意度低于**%的,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
(二)服务地点: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投标报价超出优惠率区间范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同一家投标供应商可对副食品采购项目的多个包进行投标报价,可以多投多中。预中标供应商在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通过实地考察的预中标供应商为本项目对应包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在采购单位所在省(莆田市或泉州市境内)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所等技术能力和生产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申领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福建省莆田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在采购单位所在省(莆田市或泉州市境内)自有场所提供有效产权证明,租赁场所提供有效的租赁房屋产权证明、付款凭证复印件、租赁协议(或合同)(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库房面积/冷库容积页、租赁期限页)。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邮箱:**********@**.***。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 日*时**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 日*时**分。
(三)投标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开标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八、预中标供应商实地考察
预中标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审结果公示后,采购单位组织对预中标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通过考察的预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为中标供应商;若预中标供应商未通过考察,按照评审结果排序经考察后确定中标供应商。考察内容及标准按采购单位副食品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
移动电话:***********、************
传 真:\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