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大妙镇召岩村十组提灌站建设项目(YBSXES(2026)1152)交易公告
2026-07-23
四川/宜宾 招标采购
江安县大妙镇召岩村十组提灌站建设项目(YBSXES(2026)1152)交易公告
四川/宜宾-2026-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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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大妙镇召岩村十组提灌站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阅读次数:**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江安县大妙镇召岩村十组提灌站建设项目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江安县大妙镇人民政府 | 咨询电话: | *********** |
| 工期要求(天): | **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 | 项目发包价(元): | ******.** |
| 资金来源: | 市级专项财政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 **:**:** | 报名结束时间: | ********** **:**:** |
| 选取开始时间: | ********** **:**:** | 自主选号时间: | *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施工总承包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向下取整到仟)。 缴纳方式: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注: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中选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收款单位:江安县大妙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四川江安农商行大妙支行 银行账号:***************** 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 退款方式:履约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步预留*%质量保证金;质保金扣除工作,待履约保证金退还完毕后实施。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合同履约的。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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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 江安县 | ||
| 选取地点: |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项目地址: | 江安县大妙镇召岩村十组 | ||
| 项目概况: | 拟于大妙镇召岩村十组新建标准化泵房*座;提灌管道****米;水泵启动柜各*台;其他安装附件一批。 |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明(*证)。*.提供近六个月连续社保证明(若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明或返聘合同)。*.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 |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内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不得随意更改工程项目施工内容明细。 *.工程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本工程预付款:签约合同价的**%。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须持证上岗(提供社保证明)。 *.乙方提供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等: (*)乙方应按签约合同价的*%以银行转账形式向甲方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天内,无民工工资纠纷,甲方向乙方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否则甲方有权利顺延退还保证金支付时间,直至无相关纠纷为止。 (*)若乙方存在违约情形、不及时结清民工工资的情况,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尚有剩余的在前述期限内无息退还乙方,扣完尚不足以全额支付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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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召岩提灌站.*** | ||
| 注意事项: |
*.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技术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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