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6-07-23 00:00:00
广西警察学院合作银行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桂财库〔****〕*号)、《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桂财规〔****〕*号)及《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规程》(桂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警察学院合作银行采用磋商的方式进行择优选取,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采购人:广西警察学院
项目名称:广西警察学院合作银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符合本方案规定资格条件,自愿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商业银行;在广西区内有分支机构且在南宁市内有服务网点;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依法设立、合法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近*年内无被监管部门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情况);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符合国家金融监管要求,无重大信用违约记录;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级以上(含*级);
(四)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专业的金融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响应学校各类金融服务需求,具备高校金融服务相关经验(近*年内有与高校合作的成功案例);
(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愿意接受学校的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及相关约束条件;
(六)承诺严格保护学校及师生、学员的个人信息、资金信息,愿意配合学校完成财务对账、审计检查、风险防控等工作,无规避合作义务、恶意竞争等行为;承诺为学校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持,为教职工、学生提供专属服务及优惠政策;
(七)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受贿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期间查询结果为准);
(八)同一供应商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报价及磋商活动,授权方为总行直接授权或总行在广西最高级别的分行(行政机构);
(九)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投标)。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成功会收到邮箱自动回执信息(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三)报名材料:报名表及资质要求中列明的(含报名表、金融许可证、授权书、信用证明、高校合作案例、服务团队配置、监管评级报告、相关经营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四)资格初审:供应商提交报名材料后,采购人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提交报名材料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供应商将在****年*月**日**:**前收到电话通知及磋商文件(按报名邮箱原路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供应商应立即以电邮形式回复确认收到磋商文件。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邮箱并反馈信息,导致初审通过又未收到磋商文件的,责任自负。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提交。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时间及地点: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二)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需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总行在广西区内最高行政级别分行(行政机构)负责人授权代表(需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供应商需提前*天预约进入我校办公区递交响应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陶老师,************,***********。
附件:广西警察学院合作银行采购项目报名表
报名表.****
广西警察学院招投标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