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莲花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PCR、检验中心实验室、病理科装修(项目编号:JXTC2026190038)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2026-07-23
江西/萍乡 变更澄清
[莲花县]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莲花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PCR、检验中心实验室、病理科装修(项目编号:JXTC2026190038)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江西/萍乡-2026-07-23 00:00:00

[莲花县]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莲花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检验中心实验室、病理科装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莲花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检验中心实验室、病理科装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年 **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变更为****年 **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原采购文件“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分包”要求变更为:允许分包,具体要求:(*)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仅医疗器械供货、安装调试允许分包;装修主体工程严禁分包;(*)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仅医疗器械供货、安装调试部分;(*)其他要求:①分包承担主体提供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的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②分包承担主体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的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分包承担主体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④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下载。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根据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莲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莲花县琴亭镇永安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安源中大道安源路桥集团*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文雄、张翠娇、余小乐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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