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莲花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PCR、检验中心实验室、病理科装修(项目编号:JXTC2026190038)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2026-07-23
江西/萍乡 变更澄清
[莲花县]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莲花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PCR、检验中心实验室、病理科装修(项目编号:JXTC2026190038)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江西/萍乡-2026-07-23 00:00:00
江西/萍乡-2026-07-23 00:00:00
[莲花县]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莲花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检验中心实验室、病理科装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莲花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检验中心实验室、病理科装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年 **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变更为****年 **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原采购文件“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分包”要求变更为:允许分包,具体要求:(*)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仅医疗器械供货、安装调试允许分包;装修主体工程严禁分包;(*)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仅医疗器械供货、安装调试部分;(*)其他要求:①分包承担主体提供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的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②分包承担主体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的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分包承担主体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④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下载。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根据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莲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莲花县琴亭镇永安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安源中大道安源路桥集团*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文雄、张翠娇、余小乐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