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和地财采决〔2026〕04号)
2026-07-23
新疆/和田 质疑投诉
和田地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和地财采决〔2026〕04号)
新疆/和田-2026-07-2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和田地区筹备参加首届新疆足球超级联赛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盛乾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下沙仁厚里*号

被投诉人*和田地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

地址:和田市广场路**号

被投诉人*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号万科云**楼****室

相关供应商:新疆天和华彩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托格日尕孜乡库尔班吐鲁木文旅产业园*区**号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广州盛乾会展有限公司不服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于 ****年*月*日就和田地区筹备参加首届新疆足球超级联赛(采购项目编号: *******************)作出的质疑答复,于 **** 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一:*月**日晚,****“同心杯”新疆足球超级联赛在乌鲁木齐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开幕,而该项目的采购内容包括开幕式往返交通、采购** 套开幕式出场服、采购** 双职业出场鞋等内容,开幕式已经举办完毕,足以说明以上采购内容已经完成。*月**日吐鲁番**和田、*月**日和田**克州的比赛,说明该项目在开标前已经完成了部分采购需求,存在先采购后招标事实,先采购后招标属于违法行为。投诉事项二:该项目先采购后招标,存在供应商与采购人或着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查明:
关于投诉事项一,根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部分保障内容,与自治区赛事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参赛物资、和田本地赞助商提供的服务保障存在范围重合。证明采购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政府采购程序正式启动前,案涉采购项目中开幕式球服、往来客场比赛(部分)食宿交通费等已经有赛事组委会、赞助商等提供完毕。因此该项目采购程序与项目实施顺序倒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条,投诉事项一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二,通过全面核查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评审全过程记录、各方业务往来凭证等材料,无法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存在串通合意或实施串通行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投诉人应当对投诉事项承担举证责任。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违法事实成立,该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本机关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一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投诉事项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二。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和田地区行政公署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和田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和田地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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