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2026-07-23 00:00:00
聊城市公务员表彰奖励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聊城市公务员表彰奖励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二、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务员表彰奖励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万元
四、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现有全省统建“公务员全链条全周期管理系统”、“全省干部数据中心——聊城市分中心”、聊城市“公务员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均由山东人才发展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独家承建运维。上述三套系统组工业务数据标准、底层数据交换协议、统一安全认证体系为该公司按照省市两级组织部要求高度订制化开发,未对外公开完整适配文档,第三方服务商无法获取底层核心技术资料,不具备跨系统无缝数据互通能力。
为完善公务员管理数字化闭环,新增公务员表彰奖励管理模块需与存量三套组工系统深度融合、双向数据互通,若更换供应商实施,因无专有技术授权,将形成新的数据孤岛,破坏现有全市公务员管理数据安全架构,不存在可实现同等建设目标的替代技术方案与市场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法定情形,具体理由如下:
(一)与现有系统业务强关联性,适配存在客观排他性
表彰奖励模块需复用现有系统统一数据标准、安全校验机制、用户权限体系,相关底层技术、接口规范仅该公司独家掌握。其他厂商难以完成底层数据打通,强行开发将导致公务员荣誉、考核、干部基础数据难以联动,违背全市组工一体化数字化建设要求。前期采购人开展多轮市场调研,对接多家政务信息化企业,均明确表示无现有厂商配合,难以满足本项目跨平台互联互通硬性需求,市场无具备完整实施能力的替代供应商。
(二)更换供应商将产生不可逆安全与业务风险
若另行选取第三方开发,需逆向解析全部存量系统架构,不仅大幅增加开发、对接成本,延长项目建设周期,还易引发现有系统运行异常、公务员敏感数据泄露等安全隐患;同时新旧系统运维主体分离,出现数据交互故障时责任边界无法划分,难以保障全市公务员表彰奖励工作稳定线上运行。依据财库〔****〕***号文“采购需求要与现有系统功能协调一致,避免重复建设”要求,由原承建方实施可实现技术架构统一、数据标准统一、运维服务统一。
(三)统一运维保障体系,保障长期稳定运行
全市组工信息化平台长期由该公司驻场运维,熟悉全市市县乡三级公务员管理业务流程。本模块建成后与存量系统形成完整业务闭环,由原供应商统一开发、统一运维,可实现故障快速处置、功能迭代无缝衔接、节约运维费用,规避多厂商并行运维响应滞后、权责推诿问题。
综合以上客观技术排他条件、市场无替代主体事实,本项目更换供应商难以实现项目既定建设目标,将造成原有信息化投资损失、业务断档及数据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法定条件。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山东人才发展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 ***** 号国华时代广场 * 号楼 *****
六、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春景/李玉民/丁晨晨/唐慧珑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