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23
四川/内江 质疑投诉
隆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内江-2026-07-23 00:00:00
四川/内江-2026-07-23 00:00:00
隆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隆昌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指挥大厅、案件综合研判中心、法制“三中心”设施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佰嘉通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安宁街道云台路**号*栋***号
被投诉人:隆昌市公安局
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中心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尚璟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号负一层* 号、*号、*号、*号、*号
相关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 汉安大道西段***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尚璟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隆昌市公安局指挥大厅、案件综合研判中心、法制“三中心”设施设备(*****************),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多项产品要求投标时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国家认可的检测报告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招标文件存在缺陷,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国家认可的检测报告存在指定性、倾向性、影响公平公正竞争,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对四川佰嘉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隆昌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