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城管〔****〕**号
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号提案的
复函
县政协人资环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系统推进太平湖市场综合治理助力城市品质提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年已由县政府牵头,组织住建、市监、城管、公安等部门启动太平湖(腾达)市场批发经营户整体迁移工作,引导经营户入驻中农联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农联市场场地空间、配套设施、仓储停车等功能完善,完全具备承接县域农产品批发业态的能力,但因区位、客流等因素,多数批发经营户未实现搬迁,仅将中农联市场门面用作仓库。太平湖(腾达)市场批发经营户整体搬迁的核心问题未彻底解决。
****年以来,我县深入推进城市管建提升行动,出台《泾县****年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梳理太平湖(腾达)市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车辆乱停、私搭乱建等问题并建立台账。每日安排**人开展专项整治,每月开展*次地面冲洗,累计开展整治行动**次,规范占道摊点****余处,清理乱堆放、乱披挂、乱搭建各类问题数百处,落实定人定岗常态化巡查,纠正车辆乱停放****余车次,市场环境秩序得到有效改善。
下一步,我县将充分吸纳县政协人资环委员会提案建议,坚持“功能疏解、空间重构、环境再造、管理升级”总体思路,在推进太平湖(腾达)市场环境综合治理的同时,积极会同市监等部门引导太平湖(腾达)市场批发经营户进行搬迁。
最后,再次感谢您我县太平湖(腾达)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类别:*
联系单位及电话:泾县城市管理局,***********
泾县城市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