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区属20所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的更正公告
2026-07-23
广东/深圳 变更澄清
关于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区属20所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的更正公告
广东/深圳-2026-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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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区属**所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的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
关于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区属**所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区属**所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项“**.种、养殖基地情况”现调整为:“(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拥有(自有、租赁或合作)的种、养殖基地情况进行评分:(*)面积≥****亩的得**分;(*)****亩≤面积<****亩的得**分;(*)****亩≤面积<****亩的得**分;(*)面积***;****亩的得**分;(*)不具备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从基地****年*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采购产品的,得**分(自有、租赁或合作基地均可)。以上累计最高得***分。(二)评分依据 *.提供自有基地土地证明文件或土地租赁/合作合同(协议)、生产基地现场图片***张。合同(协议)中须体现以“亩”为单位的面积数据,不是以“亩”为单位的,投标人需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自行换算,否则不得分;如生产基地为租赁的,还需提供合同期限内任意一次租赁费用发票或付款凭证。*.提供与种、养殖基地供应商签定的商品采购合同及****年*月以来任意连续*个月从种、养殖基地采购产品的进货发票和对公转账凭证(需与基地供应商签订的商品采购合同抬头一致)。备注: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书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项“**.作业场所”评分依据第*点现调整为:“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以及作业场所现场照片三张;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期内任意一期租赁费用发票和对应的付款凭证;”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本项目采购文件已更新,请各投标人务必系统上重新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并根据更新后的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楼
联系方式:*************
*.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盐田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号壹海国际中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工
电话:*************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盐田分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