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处理器(JJ20261045)采购公告
2026-07-23
四川/重庆 招标采购
气体处理器(JJ20261045)采购公告
四川/重庆-2026-07-23 00:00:00
四川/重庆-2026-07-23 00:00:00
气体处理器(**********)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阅读量:**次
| 项目名称 | 气体处理器 | 项目编号 | ********** |
|---|---|---|---|
| 公示开始日期 | ********** **:**:** | 公示截止日期 | ********** **:**:** |
| 采购单位 | 重庆大学 | 付款方式 | 预付款**%,尾款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 |
| 联系人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联系电话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 经办人 | 王晓军 | 经办人联系电话 | ******** |
| 签约时间要求 | 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 到货时间要求 | 合同签订**个工作日内 |
| 预算 | 未公布 | ||
| 质保金(元) | *% | 发票要求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是否外贸 | 否 | 选标方式 | 综合低价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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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货地址 | 重庆大学 | ||
采购清单*
| 采购物品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分类 |
|---|---|---|---|
| 气体处理器 | * | 台 | 工业电热设备(电炉) |
| 品牌 | 非标定制 | ||
|---|---|---|---|
| 规格型号 | 非标定制 | ||
| 技术参数 | 一、功能用途 对炉管内物料产生气体及辅助气体进行预处理,满足气体处理能力,同时对危险气进行检测、预警,满足安全需要。 二、性能指标 序号项目单位参数 *炉管支材质****,外径Φ***** *进料结构台自动进料,进料速率可调节,满足高温情况使用,进料仓无大量物料堆积 *法兰套*套,密封良好,上法兰盖上留带水冷的轴密封,盖上做搅拌结构,搅拌管底部装喷头用于第二级空气进气,盖上安装*支弥散进气管在特定位置 *下料结构台进料管材****,漏斗状下料结构,在收口管内做旋转拨料板,由外部电机旋转带动拨料板旋转下料,旋转速率可调节 *收料仓个材质***,***,上活动法兰盖,满足炉管处理能力 *环境报警器套*套,对管内危险气体进行测量及报警 *质量流量计套*套,空气,量程*.********/*(*****) *压升率**/* *浮子流量计个*套,氮气,量程*****/*** **电动进气阀套*套,对应*路进气口 **阻火器套*套,对应*路进气,一套预留 **旋风分离器套*套,处理炉管内尾气粉尘,在高温下可以连续工作 **收灰仓套*套,满足旋风分离器处理能力,上活动法兰盖 **收料仓套*套,***,满足炉管内物料处理能力 **冷凝罐套*套,冷却介质为水,满足气体冷凝能力 **气体连锁套*套,当发生泄露时*声光报警*关加热*关空气进气阀*关助燃气体进气阀*关尾气出气阀*开排气阀*开氮气进气阀吹扫 **超压连锁套*套,当超设定工艺压力时*声光报警*开自动泄压阀*压力正常后一工艺正常运行。当超安全压力时*声光报警*关加热*关空气进气阀*关助燃气体进气阀*关尾气出气阀*开排气阀*开氮气进气阀吹扫 **收料缓冲罐套*套,材质***,***,上活动法兰盖 三、主要配置 序号设备/材料名称数量 *炉管* *法兰* *下料结构* *环境报警器* *质量流量计* *浮子流量计* *电动进气阀* *阻火器* *收料缓冲罐* **连锁装置* **旋风分离器* **收料仓* **收灰仓* **收料缓冲罐* | ||
| 售后服务 | 电话支持:****小时;质保期限:*年;响应时间:*小时; | ||
重庆大学
********** **:**:**
附件下载:
本项目采购需遵照《重庆大学采购管理办法》、《重庆大学校级采购实施细则》、《重庆大学零星采购实施细则》执行,适用“有效最低价成交原则”,成交后将采用电子签章的方式签要对应的
《重庆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书》,请各位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重庆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书》、《云采通电子印章使用规则》,确认其报价及后续履约完全符合上述要求。成交后,供应商以任何理由不签署合同或者签署合同后不按照合同履约的,均将列为不诚信供应商,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重庆大学采购活动。
请各位供应商慎重报价,确认完全符合采购人商务、技术及合同(详见***.****.***.**,下载中心,各类合同模版)要求,且供应商响应的商务、技术及合同要求须与采购人提出的商务、技术及合同要求完全一致,不允许负偏离,亦不可正偏离。成交后,以任何理由不签署合同,或者签署合同后不按照合同履约,均将列入陕西师范大学供应商违规失信行为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陕师大非政府采购项目。若因此引起法律纠纷,请向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报价人若成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后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或不签订采购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或存在相互串通现象等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年内不得参与学校网上竞价采购项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三年内不得参与学校网上竞价采购项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