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仓储服务采购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2026-07-23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仓储服务采购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浙江/宁波-2026-07-23 00:00:00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仓储服务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公顷。本工程装机规模为*炉*机,包括*台****/*高温高压水煤浆锅炉,*台****/*高温高压天然气锅炉,*台****燃气轮机组(配余热锅炉),*台****背压式汽轮机同时配套建设烟气处理、水煤浆路由、电力接入系统、储运系统等辅助设施等工程的建筑。

*.*服务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胡家墩地块(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厂区东侧)。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物资的到货接卸、验收、出入库管理、库存管理以及信息管理等仓储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最高投标限价:*******.**元。

*.*服务期限:**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项目负责人(即固定项目对接人)须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具有* 年及以上仓储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业绩要求:

自****年*月*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个化工或电力项目的接保检仓储管理服务合同业绩,且合同总金额或验收结算合计金额不少于**万元/年。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该合同服务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仓储管理内容及服务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接保检仓储管理内容及服务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修改、补遗、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公司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万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北仑分平台(宁波市北仑区岷山路****号凤凰金融中心*栋*层)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 ** 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八、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禁止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挂靠投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情形。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所有项目的投标。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若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号

联 系 人:梅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弄**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号楼八楼

联 系 人: 张宇华、李蒙、曹晓琪、张敏恒、夏伟立、严锋

电  话: *************

邮 箱: *****@***.***

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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