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林场资源保护利用一期项目(施工)答疑回复汇总(五)(交易公告)
2026-07-23
广东/东莞 变更澄清
(澄清公告)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林场资源保护利用一期项目(施工)答疑回复汇总(五)(交易公告)
广东/东莞-2026-07-23 00:00:00

问题编号:**********

*、根据本项目资质和联合体投标要求:请问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方只负责建筑工程部分施工内容,那么联合体成员方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以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