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大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公告
2026-07-23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东宝大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公告
广东/广州-2026-07-23 00:00:00

东宝大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广州市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东宝大厦垃圾清运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为东宝大厦提供新一期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服务期限:*年,每日定时定点对东宝大厦生活垃圾进行清运。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元(含税)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报价单位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在经营活动及投标活动中*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报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将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查询路径:访问网站首页→点击“信息公示”→分别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目进行查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报价。如同时参加,则同时被视为无效报价。关联企业定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供《非关联企业声明函》)。
(备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信用记录承诺函》及《非关联企业声明函》可按我司提供的模板(见附件),也可自行提供,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公告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年**月**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号东宝大厦五楼***室奥宝公司(收件人:程小姐 电话:************(****)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拒收到付件))

十一、其他

*.项目信息
(*)采购具体方式:通过“货比三家”的方式采购,向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进行比价、比质、比服务等,择优选择供应商。
(*)项目编号:*************。
*.其他要求:
(*)【报价单位响应文件必须密封,不密封视为无效报价,密封袋处(非快递信封)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采用胶订等难以扫描方式装订的供应商附【盖章签名后的电子版】(接受*盘介质,且不留密码,无病毒);(*)提交报价文件份数:一份,文件用**规格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转分机****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号东宝大厦(仅限办公)

采购方:广州市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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