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农村学校校车运营服务(第二次)结果公告
2026-07-23
辽宁/鞍山 中标结果
台安县农村学校校车运营服务(第二次)结果公告
辽宁/鞍山-2026-07-23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台安县农村学校校车运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变更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或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资质或校车运营资质”(具体详见新版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投标人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 *、投标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文件及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采用暗标评审方式,请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要求,严格遵循暗标原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安县教育局
地址:台安镇繁荣南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号高登国际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凌飞、赵思源
电话:************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台安县农村学校校车运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台安县农村学校校车运营服务

供应商名称:盘锦佰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双台子区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双盛街道宋家村李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台安县农村学校校车运营服务

服务类

名称:台安县农村学校校车运营服务项目(*********其他城市交通服务)

服务范围:为台安县农村学校学生提供上、下学接送服务。投标人应提供校车不少于**辆,线路为**条,乘车学生总人数约为****人(****年*月份统计数字),乘车时间为*个学期。 根据学校教学时间安排,校车每月运行**天(除休息日),每台校车每天早晚往返各*趟次,除服务学生外,禁止他用。最终以签订合同后确定的线路、人数、车辆数为准。

服务要求:完全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校车运营服务

服务时间:****年*月**日前达到运营服务标准,服务期限*年。服务期限结束后,若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能够保障校车服务安全稳定、采购人资金来源稳定,并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年,每年一签。续签工作应在合同到期前**个工作日内达成一致,并完成合同续签。

服务标准:完全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标准提供校车运营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月红、边迪、李小花、刘贺冬(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台安县农村学校校车运营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安县教育局

地 址:台安镇繁荣南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号高登国际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凌飞、赵思源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台安县农村学校校车运营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台安县农村学校校车运营服务

供应商名称:盘锦佰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
项目概况

台安县农村学校校车运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台安县农村学校校车运营服务
包组编号:***(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前达到运营服务标准,服务期限*年。服务期限结束后,若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能够保障校车服务安全稳定、采购人资金来源稳定,并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年,每年一签。续签工作应在合同到期前**个工作日内达成一致,并完成合同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因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或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资质或校车运营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台安县总工会办公楼北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投标人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 *、投标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文件及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采用暗标评审方式,请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要求,严格遵循暗标原则。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台安县教育局
地址: 台安镇繁荣南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号高登国际大厦***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凌飞、赵思源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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