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30763号)大连市金州区复州湾街道南部海域38宗海域使用权整体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2026-07-23
辽宁/大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6年第30763号)大连市金州区复州湾街道南部海域38宗海域使用权整体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辽宁/大连-2026-07-23 00:00:00
挂牌披露
辽宁/大连-2026-07-23 00:00:00
(****年第*****号 )大连市金州区复州湾街道南部海域**宗海域使用权整体出租项目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年第*****号 )大连市金州区复州湾街道南部海域**宗海域使用权整体出租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 出租底价 | *,***.**元/亩/年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交易品类 | 资产租赁 | 资产类别 | 海域使用权 |
| 项目概述 | 出租标的为大连市金州区复州湾街道南部海域**宗海域使用权,总面积为*****.****亩,详见明细表。标的整体出租,海域范围坐标以海图为准。出租标的租金底价为人民币****元/亩/年,出租期限为叁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标的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标的用途为合法使用(标的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围海养殖用海),标的出租具体要求详见租赁合同、出租方案。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公告期内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查勘。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 个, 延牌周期:* 个工作日。 | ||
资产信息
披露事项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企业注册成立时间须达到**个月以上。 *、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水产养殖。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出具的不得具有失信惩戒信息的信用信息报告(须以本项目公告期内的生成日期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组建联合体报名的企业不得大于两家,且必须为两个企业法人。联合体各方须签署正式联合协议,明确牵头主体、权责划分、债务连带责任;全部成员均须满足企业经营范围和信用准入标准,任一主体不满足经营条件和失信即整体丧失报名资格。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出租标的海域使用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出租方保证标的权属无争议。 *、承租方不得改变出租海域用途,不得转租、转让、抵押或赠与。 *、承租方对坝体、水门等基础设施承担管护职责,因承租方使用不当、人为损毁、日常管护缺失造成设施破损,或设施正常使用产生的自然损耗,全部维修、重建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若因台风、风暴潮等恶劣天气、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坝体、水门等损毁,承租方为修复责任人,修复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承租方在修复前应将修复方案提交出租人审核同意方可实施修复工作。 *、承租方如需增设固定附属用海设施(含坝体增高加固),不得超出海域使用权证面积,必须依法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或备案手续,且取得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出租具体要求以附件租赁合同、出租方案为准。 *、海域范围坐标以海图为准。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辽万融评报字(****)第***号)。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通过线上上传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可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咨询); (*)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承租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出租业务收费办法(试行)》标准收取,由承租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首年租金。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其他租赁相关事项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保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公告约定内容的前提下,全面履行该租赁合同条款及内容。 (*)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交接工作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同意与出租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部首年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结算账户。 (*)同意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出租方提出的对租赁资产的限制性要求,并按照登记类型使用。承诺对于有特殊用途的租赁资产,具备相应资质要求。 (*)知晓并同意租赁合同、出租方案的所有条款。 (*)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大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首年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由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 |
交易条件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是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并与出租方完成交接后,在《资产交接单》双方会签后*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其他意向承租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其他; 首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后续租金按照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至指定结算账户。 | |||
| 成交租金递增方式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不涉及 | |||
出租方信息
| 出租方名称 | 大连金普新区美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 出租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
| 注册地(地址) |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窑路**号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元 | 法定代表人 | 刘海涛 |
报名信息
| 项目报名 | 谷女士 | 报名电话 | ************* |
|---|---|---|---|
| 报名** | 网上报名地址 | ***.****.**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年第*****号)大连市金州区复州湾街道南部海域**宗海域使用权整体出租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大连金普新区美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 万元 |
| 挂牌期间 | ** 天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出租标的为大连市金州区复州湾街道南部海域**宗海域使用权,总面积为*****.****亩,详见明细表。标的整体出租,海域范围坐标以海图为准。出租标的租金底价为人民币****元/亩/年,出租期限为叁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标的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标的用途为合法使用(标的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围海养殖用海),标的出租具体要求详见租赁合同、出租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