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2026-07-22 00:00:00
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心脏超声诊断仪和便携式心脏彩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受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临清市泽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心脏超声诊断仪和便携式心脏彩超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心脏超声诊断仪和便携式心脏彩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心脏超声诊断仪和便携式心脏彩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心脏超声诊断仪和便携式心脏彩超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元
投标保证金: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心脏超声诊断仪 | *(台) | 否 | 工业 |
| 便携式心脏彩超 | *(台) | 否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天内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原件扫描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原件扫描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原件扫描件,并出具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原件扫描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原件扫描件;。
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不见面开标机位一(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投标人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临清市健康街***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临清市泽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清市豪翰商贸城**栋***号
联系方式:于红艳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红艳
电话:***********
临清市泽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