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CA5567五菱牌轻型栏板货车[挂牌披露]
2026-07-23
浙江/温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浙CA5567五菱牌轻型栏板货车[挂牌披露]
浙江/温州-2026-07-23 00:00:00
浙江/温州-2026-07-23 00:00:00
浙******五菱牌轻型栏板货车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浙******五菱牌轻型栏板货车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温州国投资源回收科技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温州市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温州中心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冲抵部分成交款,未竞得者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协议签订及成交款支付方式: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书》,并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付清成交款。 *.履约保证金****元,受让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在办理完标的过户手续后凭车辆新行驶证、登记证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提供的证件资料须与浙交汇竞价结果表单上的受让方姓名及成交价相一致,受让方未履行任何一项交易标的交易中规定的义务,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普通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受让方付清所有成交款项后等待转让方通知移交车辆,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并签订《车辆移交单》。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车辆在移交给受让方办理过户期间所发生的违章、事故及与其相关的任何问题、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以停放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移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结过户手续,受让方若是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则须在移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完车辆的落籍手续,非标的自身因素导致的逾期过户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