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2026-07-23 00:00:00
江孜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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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孜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公司受委托拟对如下宗地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拟出让地块位于江孜镇吉拉路中段东南侧(三小北侧)。
地块
编号
出让面积(㎡)
出让
用途
出让
年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号
***.**
商业用地
**
***
**
*
(二)规划要求:*.*≤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米。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存在拖欠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能力不足、拒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等失信违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限制参与土地竞买的主体外,均可参与本次竞买。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本次拍卖由江孜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日喀则市瑞雪拍卖有限公司负责对拍卖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到日喀则市瑞雪拍卖有限公司索取拍卖出让相关资料。
三、本次拍卖交易设置保留底价,以价高者得且达到保留底价的原则确定为买受人。
四、出让方式
拟采取线上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拍卖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起始日,出让人将拍卖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公布;
(二)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三)拍卖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出价者。有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拍卖期限届满前登录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通过竞价大厅进行竞价,拍卖出让转入限时竞价,达到最高出价且超过保留底价的竞买人确认为买受人。
(四)本次线上拍卖交易网址:****.******.***.**。
五、公告时间及拍卖时间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竞买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索取拍卖出让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及竞买申请,完成报名手续。
(二)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分,限时竞价*分钟。
六、资格确认
(一)经江孜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审查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活动。
(二)缴纳保证金时间:****年*月**日**时**分前缴纳保证金,未实际到账的不得参加竞买,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保证金缴纳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账户。
七、其他事项
(一)交付土地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二)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的,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三)竞买人在报名、竞价过程中,因提交材料、填报内容有误等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四)开发建设时间:买受人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一年内开工建设,两年之内竣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双方按规定另行约定开工和竣工时间。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五)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届时以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八、违约责任
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逾期未付清的,每逾期一日,出让人将按照延迟支付款项的*‰收取违约金,买受人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时间超过约定时间的,出让人有权取消买受人竞得资格并将项目地块无偿收回,买受人前期所缴纳的包括竞买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不予退回。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联系方式
江孜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日喀则市瑞雪拍卖有限公司 ***********
日喀则市瑞雪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