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四财采购〔2026〕155号)
2026-07-22
吉林/四平 质疑投诉
四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四财采购〔2026〕155号)
吉林/四平-2026-07-22 00:00:00



一、项目名称

四平市加油站智慧物联网管理云平台建设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长春市宏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以东司法警官公寓***号楼***号房

被投诉人*:和元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号连捷金融大厦****室**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参数设置不合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局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查阅了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函及质疑回复函,认定事实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四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平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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