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医院重大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椎间孔镜及手术器械)—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2026-07-22
新疆/伊犁 质疑投诉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医院重大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椎间孔镜及手术器械)—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新疆/伊犁-2026-07-2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医院重大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椎间孔镜及手术器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鑫瑜枫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号

被投诉人: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号时代广场小区*座***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医院重大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椎间孔镜及手术器械)”(采购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事项一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事项二、投诉事项三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驳回投诉事项二、投诉事项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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