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泽普县特殊教育学校仪器设备配备项目(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7-22
新疆/喀什 质疑投诉
2026 年泽普县特殊教育学校仪器设备配备项目(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新疆/喀什-2026-07-22 00:00:00
新疆/喀什-2026-07-2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年泽普县特殊教育学校仪器设备配备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元亨利鼎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乌鲁木齐东路街道奇台路东绣苑 ** 幢 *号
被投诉人:泽普县教育局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泽普镇北大街***号
五、基本情况
****年*月**日,新疆元亨利鼎商贸有限公司对**** 年泽普县特殊教育学校仪器设备配备项目(二次)提出质疑。****年*月*日,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答复。****年*月*日,新疆元亨利鼎商贸有限公司对答复不满并对该项目发起投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泽普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泽普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