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泽普县特殊教育学校仪器设备配备项目(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7-22
新疆/喀什 质疑投诉
2026 年泽普县特殊教育学校仪器设备配备项目(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新疆/喀什-2026-07-2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年泽普县特殊教育学校仪器设备配备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元亨利鼎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乌鲁木齐东路街道奇台路东绣苑 ** 幢 *号

被投诉人:泽普县教育局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泽普镇北大街***号

相关供应商:泽普县锦程商贸有限公司(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凤凰小区**号楼*号商铺

当事人: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昌路***号九方财富广场*座商业办公楼*层***号房

五、基本情况

****年*月**日,新疆元亨利鼎商贸有限公司对**** 年泽普县特殊教育学校仪器设备配备项目(二次)提出质疑。****年*月*日,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答复。****年*月*日,新疆元亨利鼎商贸有限公司对答复不满并对该项目发起投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泽普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泽普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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