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城市功能提升建设项目(2026年市区节点基础设施建设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6-07-22
新疆/伊犁 招标采购
奎屯市城市功能提升建设项目(2026年市区节点基础设施建设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新疆/伊犁-2026-07-22 00:00:00
附件: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
新疆/伊犁-2026-07-22 00:00:00
奎屯市城市功能提升建设项目(****年市区节点基础设施建设一标段)(施工)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
| 一、招标条件 | |||||||||||||||||||||||||||||
| 奎屯市城市功能提升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备案。招标人为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奎屯市城市功能提升建设项目(****年市区节点基础设施建设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 *.工程规模:提升城市道路设施功能;完善城市给排水、供热、供气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改扩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工程;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要求: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④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及以上),原承装五级证书在有效期内视为满足本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果投标前未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视为有在建项目)并提供截图。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年**月至****年**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材料: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无需提供社保证明)。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已满* 年。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
| 四、投标 | |||||||||||||||||||||||||||||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投标地点: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领取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
|||||||||||||||||||||||||||||
| 六、其他说明 | |||||||||||||||||||||||||||||
| (*)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薛强,联系电话:***********);(*)投诉受理机构名称:奎屯市房建和市政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受理机构电话(传真):************;投诉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奎屯市喀什西路*号。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