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26-07-22 00:00:00
主干道及排水整修工程更正公告(***************** )(第*包)
主干道及排水整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在军队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具体如下:
一、项目更正说明
招标公告中要求“经营范围含道路工程、沥青路面施工、市政工程等内容。”现予以取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设硬性限制,不作为废标条件,仅以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资质证书作为判定施工能力的核心依据。
二、原招标公告第四条“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更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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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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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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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含道路工程、沥青路面施工、市政工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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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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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招标公告第五条“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更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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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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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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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含道路工程、沥青路面施工、市政工程等内容; |
*.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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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公告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其他内容不变。已完成投标登记的报价供应商仍然有效,未进行投标登记的报价供应商可以按本公告的约定参与后续投标登记及投标工作。
日期:****年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