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6-07-22 00:00:00
四川五粮液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年五粮液景区中秋、国庆节活动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贵单位参与。
一、磋商条件
四川五粮液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年五粮液景区中秋、国庆节活动进行公开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依法选定成交人。本项目签订合同为:甲方四川五粮液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成交人。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年五粮液景区中秋、国庆节活动
(二)项目编号:五粮液文旅招〔****〕***号
(三)项目概况:为进一步丰富五粮液景区文化内涵,增强游客体验感,本次中秋、国庆节活动旨在立足于五粮液景区著名景点特色特征,结合活动要求和五粮液企业文化及景区各点位特色,设计有亮点的主题动线及活动内容;进行全景区主题氛围设计与相关物料制作布置;策划组织与五粮液文化相关的特色演艺、游客互动体验等。
*.活动时间:****年*月**日起开展
*.活动日程:****年*月**日******;**日,**月*日******;**月*日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二)经营范围符合开展此项目;
(三)信誉要求:近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大违法行为独立法人(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大违法行为)(报告生成日期应在开标日期前**个日历天内);
磋商公告中信誉要求提到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磋商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
(二)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自公告发布开始时间至磋商开始时间止。
(三)提问及异议提出截止时间:****年*月*日*:**。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提问及异议提出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并及时通过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十一条的联系方式告知采购人。
(三)磋商开始时间、方式:****年*月*日*:**,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磋商。
【特别提示】: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本特别提示,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①供应商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价(简称系统报价)时,务必认真仔细检查所填系统报价和上传的附件资料,每轮次只有*次报价机会,报价后无法撤回和修改系统报价和附件资料。②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价格单位为元,最多保留*位小数。③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价,当供应商的系统报价与其上传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表中报价不一致时,以其系统报价为准。若发生此种情况,成交供应商以系统报价对其报价表进行修正。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参与单位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
*.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采购活动资格。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的手机号码登录即可参与本项目(已办理四川**、****的供应商可在该平台通用)。
*.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
(二)供应商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提交的一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三)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四)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五)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及签章服务: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
六、异常情况处理
(*)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电脑(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地址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审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人有权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并将其列入公司负面清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四川建设网、五粮液官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五粮液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号
邮编:******
联系人:王女士(技术部门)、张女士(商务部门)
电话:************、***********
四川五粮液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投标采购办公室
二○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