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07-22
安徽/滁州 招标采购
天长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安徽/滁州-2026-07-22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长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天长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天长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长市人民医院本次拟采购的医疗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内容涵盖本院在日常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及部分危险废物的规范化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置。具体包括:
(*)感染性废物(如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医用品);
(*)损伤性废物(如医用针头、手术刀片、玻璃安瓿等);
(*)病理性废物(如手术切除组织、实验动物尸体等);
(*)化学性废物(如废弃的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等);
(*)药物性废物(如过期、淘汰、变质的药品);
(*)危险废物(包括医院污水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氨氮废液等)。
上述医疗危废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年版)》中明确的****类(医疗废物)及部分****类(其他危险废物),其处置必须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专业化机构承担,且收运、暂存、处置全过程须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天长市人民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属于****类危险废物(含感染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及病理性废物)。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关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经营许可证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之规定,医疗废物的处置具有严格的属地管理特征。
经查询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及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开信息,滁州市行政区域内目前仅有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取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其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核准经营类别涵盖****类,实际处置能力能够匹配天长市人民医院年度产生量(约***吨/年)。该供应商系滁州市辖区内唯一合法合规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提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之规定,本项目因受特许经营区域划分及行政许可资质的双重限制,供应商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油坊村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王开余

联系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建设东路***号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长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地址:天长市政务中心*楼***室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叶德山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西路***号*#楼***室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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