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22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7-22 00:00:00
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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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名老中医传承平台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穆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号*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万象北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名老中医传承平台系统(*****************),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系统对接需求严重缺失技术标准,隐瞒庞大的第三方接口费边界。

投诉事项*:投标阶段强制提供测试用例,违背软件工程常识,质疑答复偷换概念。

投诉事项*:软著与业绩限定名称,指向特定供应商,质疑答复虚假陈述“竞争充分”。

投诉事项*:强制中医相关专业学历加分,与**项目履约无关,质疑答复虚构必要性。

投诉事项*:项目团队强制要求“中医相关专业学历”加分,与**项目履约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差别待遇、排斥供应商。

投诉事项*:评审标准主观化、错误扣分无量化尺度,质疑答复虚假宣称“已量化”。

投诉事项*:采购人转嫁采购需求主体责任,质疑答复混淆“需求理解”与“需求编制”。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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