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副食配送服务更正公告
2026-07-22
辽宁/沈阳 变更澄清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副食配送服务更正公告
辽宁/沈阳-2026-07-22 00:00:00
辽宁/沈阳-2026-07-22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副食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一章中“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的“**.*采用“暗标盲评”评审的,暗标分册投标文件编制应满足下列要求”中的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原内容:(*)页眉和页脚(包括页码)设置要求:不允许出现页眉,可以设置页脚且页脚仅可以设置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字体为五号宋体,设在页脚居中位置,同模块文本页码应当连续。变更为:(*)禁止设置页眉、页脚(包括页码),仅可设置暗标分册标签。
*.原内容:(*)不允许有目录,不允许涂改或删除痕迹,不允许字体涂色。变更为:(*)不允许涂改或删除痕迹,不允许字体涂色。
*.原内容:(*)不允许对暗标分册进行电子签章或上传带有签章的扫描页。变更为:(*)签章仅可放置于分册首页,其余页面严禁出现单位信息、印章痕迹;辽宁政府采购网将自动屏蔽首页内容,评审不予展示。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号**世纪大厦*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来祥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