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07-22 00:00:00
一、招标条件
榆树市教育局关于*********学年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供货商选定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榆树市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榆树市教育局关于*********学年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供货商选定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范围:大米、面粉、食用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金额:
大米:约**.*万公斤,预估金额**万元;
面粉:约*.*万公斤,预估金额*.*万元;
食用油:约*.*万升,预估金额**.*万元;
(结算时以招标人核准的最终实际发生量为准)。
*.*项目地点:中标单位分别与有供货需求的学校签订合同,并供货至相应学校指定地点。
*.*采购周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范要求。
*.*家数要求:本项目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家入围供应商,实行框架协议管理。框架期内原则上不再新增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无法正常履约的,采购人可按评审排名依次递补。由榆树市教育局统一与*家入围供应商签订总框架协议,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自身需求分别签订独立供货合同,各校独立验收、独立结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良好的仓储、供货和配送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可提供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近一年(****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一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编制的财务报表(****年**月**日之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
*.*近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良好。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发送至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属获取文件失败。
(*)营业执照副本;
(*)《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提供备案证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网站查询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站查询截图。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进行核验,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审核合格后发送报名登记表,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华荣泰时代*栋**楼****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教育局
地 址:榆树市榆西大街
联系人:刘佳琦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华荣泰时代*栋**楼****室
联系人:周兴清、袁桂玲、孙宗良
电 话:*************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