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7-22 00:00:00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 陈店湖鱼塘经营权及配套固定资产使用权 经 福建省闽侯县陈店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研究决定,由 福建盛世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作为项目受托方对陈店湖鱼塘经营权及配套固定资产使用权 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陈店湖鱼塘经营权及配套固定资产使用权
*.*招标编号:****************
*.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详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 本次招标的承包地址及相应面积等信息具体详见下表格:
项目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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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面积 |
承包期限 |
承包金起始价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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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亩 |
*年,为*+*年 |
***元/亩·年 |
*****元 |
*.项目要素及要求
承包标的:陈店湖鱼塘经营权及配套固定资产使用权
承包期限:捌年,为*+*年。
承包金确定:根据中标人的中标价确定,但中标价不得低于经营权承包金的起始价(即首年经营权评估值)。
承包金支付方式:采用“先支付后使用”原则,每半年为一期支付一次,每期承包金需在当期半年起始月**日前付清。发包人开具非税票据,不提供增值税发票。
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中标人)应在签署经营权承包合同之前,向发包人(招标人)缴交履约保证金(首年承包金额的**%);合同期满,发包人在承包人无违约行为、验收合格、双方办理好移交手续后,将履约保证金无利退还给承包人。如果承包人不按承包合同条款履行,未按约足额缴纳承包费,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月承包金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仍未足额支付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原与招标人有承包或租赁关系的如存在欠款、欠租、诚信不良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盛世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号锦绣福城东区*#楼**层****单元)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以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需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前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
*.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评标价法。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闽侯县陈店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号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方法: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世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号锦绣福城东区*#楼**层****单元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法:***********
公告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