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芦溪镇双峰等3个村单村供水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7-21
福建/漳州 中标结果
【平和县-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芦溪镇双峰等3个村单村供水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建/漳州-2026-07-21 00:00:00

平和县芦溪镇双峰等*个村单村供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平和县芦溪镇双峰等*个村单村供水工程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芦溪镇芦丰村坝坪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鼎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碧湖路 ** 号漳州恒大 御景半岛 ** 地块二期 ** 幢 *********** 室(城市之光),联系电话:************)。

三、工程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建设规模:平和县芦溪镇双峰等*个村单村供水工程主要涵盖双峰村、村坑村、梨坑村

*个村*个供水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简易拦水堰*座、新建蓄水池*座、新建水 厂围墙*处、新建一体化净水设备含消毒设施*套、新建输配水管道*****米及其配套设施。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元(含暂列金 ******元)

六、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芦溪镇双峰等*个村单村供水工程施工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七、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九、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十、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相关信息:

推荐说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时“经评审的投标价(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招标人确定按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经抽取广东胜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广东胜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中标价:人民币肆佰柒拾壹万壹仟贰佰柒拾叁元(含暂列金贰拾叁万元整)(小写:*******元(含暂列金******元))

*.项目经理:李蛟耀 相关个人业绩:不要求

*.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

项目经理

李蛟耀

中级

水利水电

注册建造师

贰级

****************

*************

粤水安***********


*

技术负责人

熊亮

中级

水利水电

工程师

/

******************


*

施工员

钟柳芳

/

水利水电

/

/

**************


*

施工员

温明花

/

水利水电

/

/

**************


*

材料员

陈春明

/

水利水电

/

/

**************


*

质量(检)员

罗琳

/

水利水电

/

/

***************


*

安全员

黄功南

/

水利水电

/

/

**************

粤水安************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刘逸超

/

水利水电

/

/

**************

粤水安************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验收导则》(** ********)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中标候选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不要求。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商务、技术、报价等评审结论、打分情况:

评审内容

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结论

资格评审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商务评审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技术评审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投标价评审

*******元(含暂列金******元)

*******元(含暂列金******元)

*******元(含暂列金******元)

*******元(含暂列金******元)

*******元(含暂列金******元)

*******元(含暂列金******元)

*******元(含暂列金******元)

*******元(含暂列金******元)

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邱晓红(组长)、何仲、陈群艺、徐卫红、徐伟林、程谱学、李海晓。

十二、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如有):无。

十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信用分、投标报价给予修正情况(如有):

十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如有):

十五、开标情况说明:*=*.**%、**=*.**% 、**=*.**%、*=*.*,评标基准价*******元

十六、公示期限:****年** 月**日至****年**月** 日

十七、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十七、监督部门:平和县水利局、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盖章):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福建鼎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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