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东部新中心徽河路(雨山路-龙岗路)道路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3次
2026-07-22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合肥东部新中心徽河路(雨山路-龙岗路)道路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3次
安徽/合肥-2026-07-22 00:00:00
合肥东部新中心徽河路(雨山路*龙岗路)道路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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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东部新中心徽河路(雨山路*龙岗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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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东部新中心徽河路(雨山路*龙岗路)道路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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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2026-07-22 00:00:00
合肥东部新中心徽河路(雨山路*龙岗路)道路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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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东部新中心徽河路(雨山路*龙岗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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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东部新中心徽河路(雨山路*龙岗路)道路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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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东部新中心徽河路(雨山路*龙岗路)道路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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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东部新中心徽河路(雨山路*龙岗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
*.合肥东部新中心徽河路(雨山路*龙岗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自****年*月*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承接的市政道路工程(须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岗位)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满分*分。
针对本次给的澄清:第*条,优质结构工程奖属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第*条,标准化示范工程也予以认可。
请问项目经理承接的市政道路工程(须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岗位)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是不是都包含了优质结构工程奖或标准化示范工程或文明工地或安全标准化工地都予以认可呢?
答:提供的奖项若能体现是优质工程奖项或优质结构工程奖均以认可,其他均不予以认可。
*、你好,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给的“计划开工日期:****年*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现开标时间延期到“****年**月**日**时**分”,请问计划开工时间是否变动?
答:调整为:“计划开工日期:****年*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汤志远
联系方式:*************、********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