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嘉峪关-2026-07-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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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部分二级分行押运服务采购项目(嘉峪关、金昌、平凉、甘南)(项目编号:****************)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部分二级分行押运服务采购项目(嘉峪关、金昌、平凉、甘南)
*.*采购内容:采购*家服务商为嘉峪关、金昌、平凉、甘南州分行辖内所有营业网点提供标准化、临时性武装守押服务。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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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划分 |
估算金额(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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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常规守押服务费**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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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医院上门收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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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金昌市分行 |
***.*万元 |
常规守押服务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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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池收费站上门收款服务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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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平凉市分行 |
***万元 |
常规守押服务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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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县域临时守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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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甘南州分行 |
***万元 |
常规守押服务费***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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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县缴拨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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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估算金额:***.*万元(含税)。
(三)服务期限:三年。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故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并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发售招标文件(二次),期间各标包仍仅有*家潜在投标单位报名。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年第二次修订版)》中要求:经两轮公开采购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同时根据招标文件特殊情况处理原则“根据采购管理制度,如公开招标公告发出后,某标包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时,则应当进行二次招标。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轮(*≥*)某标包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只有*家时,可邀请上述*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若第*轮(*≥*)某标包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只有*家时,可邀请上述*家投标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本项目各标包有效供应商进行谈判。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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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划分 |
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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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嘉峪关市分行 |
嘉峪关锁钥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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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金昌市分行 |
金昌中安保守押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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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平凉市分行 |
平凉市太统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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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甘南州分行 |
甘南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四、公示期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发布媒介:本项目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甘肃经济信息网(****://***.****.***.**/)上进行采购前公示,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自发布公示期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敏、孙阳
电话:***********/***********
电子邮件:***********@***.***/*******.**@********.**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号****大厦*********室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号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