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编号:2024-JL02-W1087)
2026-07-22
新疆/吐鲁番 质疑投诉
关于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编号:2024-JL02-W1087)
新疆/吐鲁番-2026-07-22 00:00:00
关于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编号:***************)
发布时间:**********


关于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

现将我部对掺铥光纤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编号:***************)投诉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 诉 人:国药控股吐鲁番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某采购服务站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采购管理部门提起投诉,反映*个方面问题:一是关于采购服务站未公示掺铥光纤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中标产品及型号;二是关于评审委员会在国药控股吐鲁番新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吐鲁番)提出质疑并且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的前期下,依然对中标供应商重庆医药集团(甘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医药)提供的虚假资料认定为符合参数,否认其提供的事实依据;三至八分别是关于技术参数*、*、*、*、*、**,中标产品无法满足要求,中标公司进行虚假投标。

三、处理结果

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以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申请复议。联系电话:************。

某部采购管理部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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