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7-21 00:00:00
| 【芜湖】万春街道全域土地整治范围内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危房改造等勘察测绘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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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万春街道全域土地整治范围内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危房改造等勘察测绘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国泰路 * 号 成交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晓亮、徐爱平、田祥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成交单位业绩: (*)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荷莲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新芜经济开发区绿色农产品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工程勘察测绘;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勘察项目; (*)步行街及周边地块地形图调取和建筑测绘; *.*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终报价。 *.*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润地写字楼*号楼****室,联系电话:***********。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办事处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万春东路南**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号*幢研发车间*层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