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域地材框架采购项目澄清函
2026-07-22
广东/揭阳 变更澄清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域地材框架采购项目澄清函
广东/揭阳-2026-07-22 00:00:00
广东/揭阳-2026-07-22 00:00:00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域
地材框架采购项目澄清函
(招标编号:******************* 包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收到相关质疑函,经核查研究,现就招标文件相关资格条款作出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
*.原招标文件条款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修改后条款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能够证明其具备合法生产/开采资质的文件。
二、修改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国发〔****〕** 号),素土、天然块石、级配碎石未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原招标文件资质证书表述存在偏差,现予以修正。
*.素土、天然块石、级配碎石属于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类物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开采、加工企业必须持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合规资质,设置相关资质要求可保障原料来源合法、生产合规、质量可控,符合项目工程实际需求。
*.本次修改采用开放式资质要求,未限定单一证书、未抬高投标准入门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仅能佐证样品质量,无法替代开采、生产合法性资质证明,二者不可互相替代。
三、其他事项
*.除上述条款调整外,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作变更,继续有效。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予顺延,各投标人按原既定时间完成投标工作。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向乾 ***********
日期:****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