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教育和体育局机关保定市清苑区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22
河北/保定 质疑投诉
保定市清苑区教育和体育局机关保定市清苑区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保定-2026-07-22 00:00:00
保定市清苑区教育和体育局机关保定市清苑区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保定市清苑区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戎信志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复兴东路***号军创孵化基地二层***室商用
被投诉人:保定市清苑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保定市清苑区育红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恒源西路***号**双创社区创客   空间****号
相关供应商:石家庄骏博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新乐市大岳镇沙井村中心街**排**号
四、基本情况
“保定市清苑区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改造项目”于****年*月**日开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河北戎信志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但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就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年*月*日河北戎信志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一: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满足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资格。 投诉事项二: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公告中损害了我公司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三: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恶意发起报价合理性说明。 投诉事项四: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质疑事项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答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该投诉事项一、二、三、四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清财字〔****〕**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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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保定市清苑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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