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2026-07-22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东港市优抚对象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合作协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东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单位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新兴街道军功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公司
地 址:东港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东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单位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需要履行管控医院责任 *.中标人应配合医疗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常性对东港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巡查和管控,严控患者不在床位、过度检查、过度诊疗、用药不规范等现象。 *.对丹东及丹东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中标人有责任通过上级保险机构进行联网巡查。 其他要求 *.因中标人工作质量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上访的,中标人需第一时间指派相应层级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到信访地点接访,并承担相应的接访、处访费用。 *.保险期内,双方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中标人需指定项目负责人(副职以上领导)和经办人(中层干部)定期与采购方进行工作商讨,研究相关问题及解决方案。会议纪要由双方各自存档备案。 *.保险期内,中标人负责提供办公服务场所,至少指派*名工作人员,负责政策宣传、受理业务、即时接访,负责做好双方日常的信息沟通工作。相关人员的人事关系及工作经费,由中标人负责。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