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体育事业管理服务中心2026年西峰区全民健身体育器材惠民安装项目(二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7-21
甘肃/庆阳 中标结果
庆阳市西峰区体育事业管理服务中心2026年西峰区全民健身体育器材惠民安装项目(二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甘肃/庆阳-2026-07-21 00:00:00
庆阳市西峰区体育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年西峰区全民健身体育器材惠民安装项目(二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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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西峰区全民健身体育器材惠民安装项目(二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年西峰区全民健身体育器材惠民安装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庆阳市西峰区体育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体育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甘肃亿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温泉镇安化东路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项) ¥*,***,***.** ¥*,***,***.** *.因产品质量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合同服务期间,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按照采购价格、采购方式及时供应,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拒绝,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验收标准: *.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依次序对照交付验收标准为: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③货物来源符合国家官方标准; 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 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等相关必需文件。 *.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规定完成供货,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所投货物有变形及参数不符等质量问题,* 天内无条件完成 更换; *.供货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对供货过程中造成的 轻微损坏,由成交供应商*天内及时作出修补;对于供货过程中货物损坏严重, 造成安全隐患的,成交供应商*天内应无条件完成更换;更换的货物必须以同样型号的货物在使用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否则使用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 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柒万捌仟柒佰伍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庆阳市西峰城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年西峰区全民健身体育器材惠民安装项目(二次)采购合同.***

庆阳市西峰区体育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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