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4号)
2026-07-20
黑龙江/鹤岗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4号)
黑龙江/鹤岗-2026-07-20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作者:鹤岗市东山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蔬园乡中心小学综合改建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正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会展新城冬奥村小区*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鹤岗市蔬园乡中心小学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蔬园乡

被投诉人*: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投诉人依法参与本项目投标,开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以我司未提供***屏控制电脑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为由,认定我司技术部分实质性评审不通过,直接作出废标处理。我司依规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书面质疑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后,全部驳回我司质疑诉求,维持原废标评审结果。案涉废标处置无任何招标文件明确依据,评标委员会擅自增设招标文件未载明的投标否决条件,评审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严重侵害我司合法投标权益,现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规定,驳回投诉。

鹤岗市东山区财政局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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