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7-21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黑龙江/哈尔滨-2026-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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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作者:嫩江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哈尔滨市松北区纳多商贸行(个体工商户)
地址: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号楼********室
被投诉人*:黑龙江辉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融江路****号招商贝肯山*期*栋*号楼
被投诉人*:黑河市嫩江生态环境局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墨尔根大街南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奖励资金购置设备(项目编号:〔******〕*****〔**〕********(包*)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投诉事项部分原文引用如下:
(一)北京中瑞昊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供合格产品应判定为无效投标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经核实,投诉人未通过该项目符合性审查,属于响应无效,本项目成交结果对其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其不具备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资格。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规定,驳回投诉。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嫩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嫩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抄送:北京中瑞昊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