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顺城区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服务(新城路及周边)结果公告
辽宁/抚顺-2026-07-22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二期)顺城区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服务(新城路及周边)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为*****************,现变更为*****************。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未下载招标文件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用**操作网上电子投标(响应)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响应)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各投标人应于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内显示开始解密后,自行解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分钟,如到时未进行解密或解密失败将视为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施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号楼*号门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馨月
电话:************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二期)顺城区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服务(新城路及周边)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二期)顺城区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服务(新城路及周边)
供应商名称:辽宁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甲号楼**层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二期)顺城区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服务(新城路及周边)
服务类
名称:(二期)顺城区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服务(新城路及周边)(*********城市道路工程总承包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区域内道路路面等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等服务。
服务要求:(一)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服务期限满后,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结算金额=评审审定结果*中标折扣率,待区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款。
(四)验收标准、程序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号)的要求以及签订的合同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热线支持:*×**小时
现场支持:(*.*)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达。
以上未尽事宜,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⑴我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我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⑵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声明函》(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进行响应的供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声明函及证明文件中的内容。
⑶我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
⑷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
⑸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妍、王运铎、刘璐、陆洪海、郑春旭(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二期)顺城区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服务(新城路及周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施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号楼*号门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馨月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二期)顺城区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服务(新城路及周边)*公开招标文件(更正).***
,
项目概况
(二期)顺城区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服务(新城路及周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二期)顺城区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服务(新城路及周边)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未下载招标文件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用**操作网上电子投标(响应)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响应)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各投标人应于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内显示开始解密后,自行解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分钟,如到时未进行解密或解密失败将视为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市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施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号楼*号门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抚顺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馨月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