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26-07-21 00:00:00
****年度“圆山计划”与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年度“圆山计划”与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宣传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圆山计划”与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宣传合作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年度“圆山计划”与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宣传合作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协商保证金:*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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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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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圆山计划”与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宣传合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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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采购包*: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采购文件的获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号荣成四季商业广场*幢***室。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或邮箱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号荣成四季商业广场*幢***室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号荣成四季商业广场*幢***室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号
联系方式:谢宇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号荣成四季商业广场*幢*******室
联系方式:王秀枝、吴枝华、张艺真、叶郑乐************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