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7-20 00:00:00
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号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答疑澄清(二)
各投标人:
我单位现对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号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因为本工程属于维修改造项目,也是零星工程,请问:零星工程建设施工业绩是否认可?零星工程建设施工中包含改造工程业绩是否认可?
答:上述业绩是否认可,无法仅凭疑问内容直接判定,需由投标人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最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按年度签订的、涵盖多个零星工程的框架或打包合同,该类合同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招标人:合肥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电话:*************,***********
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号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答疑澄清(一)
我单位现对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号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为“×××人才公寓品质提升改造”,其工程内容为:占地**.**亩,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本次招标主要对该住宅小区进行品质提升改造。主要内容对小区入口提升改造、小区围墙改造提升、室外景观绿化提升、小区主入口亮化、景观灯等亮化提升、增设休闲娱乐设施及健身器材等、增加局部监控设施改造等。请问该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招标人:合肥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