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6-07-21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
| 采购项目名称 | 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遂昌县****年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无人机普查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遂昌县****年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无人机普查 采购目录:*********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对指定区域内枯死松树分布数量及位置利用无人机遥感技术实现全域全覆盖监测,排查松材线虫病病死树。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图像采集须符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版)》(林生发〔****〕** 号)、《浙江省松树异常无人机遥感检测技术参数(****版)》等规定的技术要求。关键指标影像识别率(准确率≥**%、召回率≥**%)和影像质量必需达到规定要求;以遂昌县****年森林资源“一张图”为基础,根据遂昌县松林实际分布情况,利用无人机遥感技术对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进行监测普查,主要查清疫情发生区域、面积和疫木数量、位置等信息,生成疫情数据并编制监测普查报告,按照《浙江“数字森防”应用场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合落实疫情数据上传至省局数字森防平台,同时配合形成遂昌县****森林资源“一张图”疫情小班数据并提供给采购人;必须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体系,负责无人机遥感监测作业时的安全管理与航空空域飞行审批报备等工作。操作无人机进行航拍图像采集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等级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年**月**日前完成普查,疫情普查分析结果(含报告)需于****年**月**日前正式提交给采购人。 |
| 联系人 | 翁江华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