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中医院共享中药房建设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07-20
福建/漳州 中标结果
漳州市长泰区中医院共享中药房建设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漳州-2026-07-20 00:00:00
漳州市长泰区中医院共享中药房建设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漳州市长泰区中医院共享中药房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漳州市长泰区中医院共享中药房建设项目):

废标理由:经评审,福州新诚智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西腾云易惠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自动煎药机***和***的检测报告,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因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本次采购活动程序终止。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漳州市长泰区中医院共享中药房建设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刘文福
评审专家: 邱勇杰 叶顺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的规定收费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金额小于***万(含)元人民币的,按成交金额的*.*%,***万到***万(含)元人民币的,超过***万元部分按*.*%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元按****元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或公对公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②转账方式: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芗城支行;账号:******************。③请成交供应商将开票信息以文字形式编辑发送至邮箱*******@***.***,备注项目名称,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电话:************)。④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非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另有约定情形)无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漳州市长泰区中医院共享中药房建设项目:*万元

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市长泰区中医院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经济开发区积山村兴国路***号***室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号华港温泉公寓*幢***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

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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